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长治市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执法检查
吴俊清带队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长治市开展文物保护工作执法检查
吴俊清带队
7月21日至24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俊清率执法检查组深入长治市,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山西省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小华、副主任秦军参加。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武乡县大云寺、洪济院,沁源县圣寿寺,长子县法兴寺、崇庆寺,潞城区原起寺,平顺县大云院、天台庵,黎城县黄崖洞兵工厂旧址、城隍庙、天齐王庙和潞州区观音堂、炎帝庙,实地检查长治市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总体情况,文物保护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和革命文物保护、考古发掘、文物研究与利用和文物保护执法司法等情况。
吴俊清对长治市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情况表示肯定,他指出,文物资源在壮大文化旅游产业、建设文化强省、促进高质量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长治文物资源丰富,文化底蕴厚重。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切实担负起建设新时代文化强省的历史使命。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大普法宣传和执法力度,着力提升文物保护法治化水平,解决文物保护重点难点问题,全面推进我省文物事业进入依法治理新阶段。要按照“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方针,严格落实好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在文物保护经费投入、人才培养、技术支撑等方面给予支持保障,推动全省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推动文物活化利用,将散落的文物资源串联起来,打造文化遗产旅游特色线路,切实促进文旅融合,加强文物展示利用,以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吴小华表示,长治市将以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为契机,大力加强学习宣传,构建全链条责任体系,激活全社会参与动能,深入推进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以法治力量进一步激发文物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能。(王晓红)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