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賦能,充分運用執法裝備發現環境問題
科技賦能,充分運用執法裝備發現環境問題
山西新聞網長治頻道訊 近日,長治市生態環境局襄垣分局開展夏季空氣質量改善監督幫扶工作中,執法人員運用手持式光離子化檢測儀(PID)檢查三次油氣回收裝置時發現,某加油站儲罐區油氣排放管下方測得非甲烷總烴為6.362mg/m?,已超過《加油站大氣污染物排放標准》GB20952-2020油氣濃度無組織排放限值4.0mg/m?要求,濃度值異常,隨即開展了現場核查,通過查詢該企業油氣回收智能控制器發現該站三次油氣回收裝置6月14日至6月17日未運行,存在未按照規定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的違法行為。但鑒於該公司系初次違法,危害后果輕微,在責令改正后的5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完成整改,符合《山西省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事項清單(2022年版)》首違不罰事項“大氣污染類”第4項所列的不罰條件,長治市生態環境局襄垣分局經集體討論,決定對該加油站不予行政處罰。
長治市生態環境局襄垣分局根據手持式光離子化檢測儀(PID)檢查發現異常,及時通過運行后台固定証據,第一時間開展現場核查,精准發現環境違法問題,對違法行為予以了精准打擊。同時充分體現了對輕微環境違法行為主動優先適用“不予處罰清單”的執法思路,在調查階段圍繞不罰事項進行全面核實,體現了執法既要有力度又要有溫度的執法理念。進一步提高了行政執法的效能和質量,積極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同時,長治市生態環境局襄垣分局秉持嚴謹審慎的執法態度,對符合不予處罰清單的違法事項實施集體審議,邀請專業律師參與,為辦案質量保駕護航。(王學飛 李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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