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新政出台 明確各類人群申請標准
長治市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新政出台 明確各類人群申請標准
對多子女家庭實施傾斜,兼顧公平與溫情,彰顯“民生溫度”﹔惠及特困人員、退役軍人、殘疾人及公共服務一線從業者,強化“優先保障”……近日,長治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公布《市本級公共租賃住房准入條件》,旨在進一步完善住房保障體系,解決中低收入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和外來務工人員等群體的住房困難問題。此次政策調整明確了各類人群的申請標准,為住房保障工作提供了更加清晰的指導。
門檻降低覆蓋更多住房困難群體。政策靶向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四類群體。其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應為市本級(潞州區)居民常住人口戶籍的已婚家庭且在潞州區實際居住,離異單親家庭離婚時間須滿1年以上(含1年),單身(含離異)申請人須滿35周歲且在潞州區實際居住。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人應為市本級(潞州區)居民常住人口戶籍的已婚家庭且在潞州區實際居住,離異單親家庭離婚時間須滿1年以上(含1年),單身(含離異)申請人須滿35周歲且在潞州區實際居住。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人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應低於本年度長治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標准,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積低於26平方米﹔家庭成員均未享受過政策性房改房、集資房和保障性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新就業無房職工,申請人應為大中專以上學校畢業不滿5年、部隊退伍(役)不滿5年或參加工作不滿5年的在市本級(含潞州區、高新區)行政企事業單位新就業人員。入駐市本級(含潞州區、高新區)企業從業人員的,企業可根據情況集體組織申報。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人應持有本市公安機關發放的《居住証》。在市本級(含潞州區、高新區)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應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進行勞動用工備案並繳納社會保險。
重點群體優先保障。政策首次將環衛、公交從業人員、退役軍人、消防救援人員、殘疾人、孤兒等列為優先保障對象,對符合條件且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在戶型選擇上給予傾斜。此外,經濟適用住房輪候家庭可直接申請公租房,簡化流程。
動態調整機制回應民生變化。市住建部門將每年根據實際情況調整住房困難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標准,確保政策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避免“一刀切”。
申請方式更便民。即日起,市民可向潞州區政府、街道社區及相關部門提交申請,實行常態化受理。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財產認定由民政部門負責,審核流程進一步規范化。
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政策調整旨在精准解決百姓住房難題,推動實現住有所居、住有宜居。市民可通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官方網站或屬地社區了解具體細則。(孫嬌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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