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發布首個水利行業市級地方標准
長治市發布首個水利行業市級地方標准
近日,由長治市水利局組織、市水利發展中心研究制定的《水利建設工程監督管理規程》(簡稱《規程》),經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正式發布,於2024年2月20日起施行。
《水利建設工程監督管理規程》是長治市水利行業制定的首個市級地方標准,於2023年2月啟動編制工作。編制組通過對《規程》涉及的30余個相關法律法規、標准及技術文件進行對比、提煉,對服從上位法的合規性、執行現行標准的合理性和指導監督管理工作的適用性等方面進行了認真梳理、審查和解讀,經過7次大修改、15次調整完善、4次專題會議審查、5次校審,歷時9個月,先后完成了標准化技術專家組組建、《草案》《征求意見稿》《送審討論稿》《送審稿》《報批稿》和《發布稿》。
該《規程》共分為15個章節、17個附錄、112項條文,從監督手續辦理、監督檢查、質量檢測、質量評定、工程驗收、質量核備、檔案管理等方面,制定了流程、規范了程序、明確了標准。《規程》的發布,填補了長治市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管理標准方面的空白,對規范長治市水利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機構工作行為,統一工作標准,提升工作效能具有重要意義。(李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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