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機關事業單位有企業工作經歷的人員辦理養老保險補繳及接續的通告
關於機關事業單位有企業工作經歷的人員辦理養老保險補繳及接續的通告
一、人員范圍
機關事業單位有企業工作經歷未繳納養老保險的人員。
二、相關政策
1.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從企業調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在企業工作期間須按規定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再將養老保險轉移至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合並賬戶。本人欠費不予補繳的,其欠繳時間不計算繳費年限。
2.城鎮職工養老保險政策規定,從1986年10月1日起企業勞動合同制工人必須要實際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從 1992年1月1日起企業所有職工都必須實際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費,之前的工作年限為視同繳費年限。
三、辦理流程
1.到企業養老保險登記征繳科(E51號窗口)審核檔案,確定本人企業經歷補繳起止時間,辦理參保登記、繳費核定﹔
2.到稅務部門(L01-L03號窗口)繳費﹔
3.繳費到賬后到賬戶管理科(E45號窗口)辦理養老保險轉移。
地址:長治市公共服務中心二樓(市內乘1路、15路、游1路在公共服務中心站下車)
長治市社會保險中心
2024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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