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雷霆亮劍 企業拿到執行款
法院雷霆亮劍 企業拿到執行款
近日,晉城市安標礦用設備有限公司負責人專程趕來長治市,把一面錦旗送到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工作人員手中,表達由衷的謝意。他感嘆地說:“這筆執行款真是解決了我們民營企業的燃眉之急,執行工作細致又有效率,讓我們感動,一定要送面錦旗,對執行法官說一聲感謝!”
晉城市安標礦用設備有限公司與山西某煤業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2021年2月23日申請執行人晉城市安標礦用設備有限公司申請強制執行,申請執行金額323983元。法院立案后,經執行干警多番調查,用盡全部財產措施,卻都因山西某煤業公司處於停業停產狀態暫時不具備執行條件,隻能終結本次執行程序。那麼,案件終本以后,難道案件就徹底結束了嗎?並不是!所謂“終本”,是指對於確無財產可供執行或者財產暫時無法處置的案件,依法予以終結案件執行程序的一種方式,是一種暫時性的“結束”。事實上,本案終本以后,執行法官帶領團隊依然定期查詢被執行人財產線索,為后續的恢復執行做准備。
今年6月初,執行法官經過調查發現,被執行人山西某煤業公司開始逐步恢復生產,且該企業在銀行有資金入賬,於是立即恢復案件並採取強制措施,第一時間帶領執行實施團隊依法約談被執行人、了解被執行人企業的經營狀況,迅速對銀行存款進行凍結與扣劃。最終,得益於一線執行干警夜以繼日的努力,本案恢復執行后僅用時12天就得到了圓滿解決,申請執行人及時拿到了全部執行款。
這起案件當事雙方,一方為晉城市民營企業,另一方為我省大型國有企業下屬煤礦。案件能否順利執行,不僅關系到申請執行人的權益是否能夠得到保障,而且也關系到長治市法治環境、營商環境的建設。這起案件的順利執行,不僅保障了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更有力地彰顯了執行力度、樹立起法律權威。(鄭學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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