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法院1個集體1名個人獲表彰
長治市法院1個集體1名個人獲表彰
近日,為鼓勵先進、激勵隊伍,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決定對近年來在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中表現突出的15個集體、32名個人予以通報表揚,長治法院系統1個集體1名個人榜上有名。
其中,沁源縣人民法院靈空山人民法庭(環境資源法庭)榮獲“山西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先進集體”稱號﹔黎城縣人民法院西井人民法庭(環境資源法庭)庭長楊明偉榮獲山西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先進個人。
沁源縣人民法院靈空山人民法庭(環境資源法庭)堅持“綠色審判”司法理念,注重源頭治理、損害修復和綜合治理,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有效促進了轄區的環境保護工作。該法庭不斷提升環境資源審判專業化水平,大力支持環境資源民事公益訴訟,促進生態環境改善和自然資源合理開發利用。他們與太岳山國有林管理局、山西靈空山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山西省森林公安局太岳山分局共同簽署了《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框架協議》。在靈空山自然保護區、沁河源國家濕地公園設立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充分發揮司法能動性,推動形成生態環境保護大格局。(鄭學兵)
山西日報、山西晚報、山西農民報、山西經濟日報、山西法制報、山西市場導報所有自採新聞(含圖片)獨家授權山西新聞網發布,未經允許不得轉載或鏡像﹔授權轉載務必注明來源,例:"山西新聞網-山西日報 "。
凡本網未注明"來源:山西新聞網(或山西新聞網——XXX報)"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於傳遞更多信息,並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