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鄉縣洪水法庭入選全省先進典型
“小”法庭 “大”作為
武鄉縣洪水法庭入選全省先進典型
“小”法庭 “大”作為
日前,全省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深化調解工作提升矛盾糾紛預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大會召開,會議通報表揚了全省32個新時代“楓橋經驗”先進典型,長治市武鄉縣人民法院洪水人民法庭名列其中。
武鄉縣人民法院洪水人民法庭積極推動多元主體參與糾紛調處,95%以上的涉農糾紛通過非訴方式得到妥善解決。法庭法官不斷提升農村工作能力,在涉農糾紛調處過程中,通過“拉家常”“大白話”提升化解實效。他們吸納司法所退休干部、村委離任黨員干部等16名“鄉賢”加入調解員隊伍,發揮他們威信高、熟悉農業生產、了解社情民意的優勢開展調解工作。邀請轄區40余名網格員參與糾紛調解,法庭提供法律指導,實現了發現矛盾早、調處糾紛快、化解糾紛實。
洪水人民法庭的法官將普法課堂搬到田間地頭、村鎮集市,通俗易懂地告知老百姓“什麼可以做、什麼不可以做”。他們常態化為鄉鎮干部法治授課,制發司法建議書,助力基層治理。開展巡回審判,法庭干警足跡遍布洪水鎮40余個村,對矛盾糾紛現場審、就地調,將司法溫度融入訴訟服務全過程。
在糾紛調處中,洪水人民法庭與派出所、司法所、村委會等部門聯動“治未病”。通過信息共享,定期走訪,法庭和派出所對可能形成訴訟的糾紛分析研判,讓矛盾糾紛止於“初起”。他們還與司法所聯動,引導當事人選擇“訴前調解+司法確認”模式,與洪水鎮人民調解委員會合力調解10余起“羊吃連翹”糾紛,讓矛盾糾紛化解在“訴前”。他們還成立了1家訴訟服務站、3家法官工作站,下沉到村庄開展“法律顧問”活動,讓矛盾糾紛消於“萌芽”。(鄭學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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