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柔並濟呵護未成人健康成長

沁源法院發出首份《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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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沁源縣人民法院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制發了首份《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在剛性法律的基礎上,以柔性的方式督促父母正確履行法定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以來,沁源縣人民法院積極落實相關精神,將家庭教育指導的內容融入未成年人案件審理過程中。近日,沁源縣人民法院在審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過程中,發現案件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為未成年被告人與其父母缺乏溝通,父母對被告人缺乏家庭教育,在培塑其法治意識、規則意識等方面有所欠缺。被告人的父母對其教育、保護與幫助的缺位,以及對被告人的監護職責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的缺失,客觀上對被告人的全面健康成長形成了阻礙。為了幫助被告人回歸社會、健康成長,沁源縣人民法院於8月30日向被告人的法定監護人制發了首份《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

法官釋法明理,告知被告人的法定監護人應當注重家庭教育,樹立良好家風,培育積極健康的家庭文化,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營造良好的家庭環境。法定監護人在簽收《家庭教育責任告知書》后表示,會切實履行好監護職責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

案件承辦法官與專業的心理咨詢師一起對被告人進行了“一對一”的心理疏導,對其法定監護人開展了家庭教育指導,圍繞子女教育困惑、構建良好親子關系、創造良好家庭氛圍、正面管教等方面為法定監護人提供了家庭教育指導,建立定期回訪制度。(鄭學兵)

(責編:張文衛、郝亞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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