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

会议决定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2月11日召开 吴小华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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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7日,长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五次会议。会议决定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2月11日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小华,副主任王耀、郭海英、于川、卢展明、秦军、王宇、郭晓泓,秘书长牛金生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耀所作的关于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报告、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与会人员分组进行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召开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表决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副秘书长建议名单和建议日程。

吴小华指出,即将召开的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是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他要求,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认真组织,切实抓好各环节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委意图。要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提醒、相互检点,一体部署、统筹推进,切实做到层层把关、环环落实。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各项纪律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采取有效方式开展会风会纪监督检查,确保会议各项活动务实、节俭、高效开展。

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泽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峰,市纪委常务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陈晓龙,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王晶晶)

(责编:张文卫、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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