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调研
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执法调研
8月9日至10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晓泓带领执法调研组深入长治市部分宗教活动场所及少数民族聚居村,就贯彻落实《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进行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来到壶关县东、西黄野池村,潞州区万寿宫、清真中寺,屯留区金禅寺,襄垣县古阳禅寺等地,采取实地查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详细了解学习宣传《条例》、宗教工作三级网络和两级责任建设、宗教活动场所及宗教团体建设等情况,全面听取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条例》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及建议。
郭晓泓指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抓好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不断提升《条例》的社会知晓度,让学条例、用条例成为广大信众的行动自觉。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着力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系统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努力开创长治市宗教工作新局面。(张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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