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吴小华出席并讲话
长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吴小华出席并讲话
8月29日,长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有关专项报告,表决通过关于修改《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人事任命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小华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川、郭海英、卢展明、秦军、王宇、郭晓泓,秘书长牛金生及委员共39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呼亚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峰,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1-7月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的报告、关于《长治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修改《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关于《长治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研究意见的报告;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关于人事任命事项的提请报告;听取了被提请人员的供职报告。
与会人员围绕上述议题分组进行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个别委员辞职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
吴小华宣布任命决定并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吴小华指出,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综合运用法定职权,提升立法工作质量,增强监督工作实效,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为推动全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聚焦全年目标任务,持续扩大项目投资,深入挖掘消费潜力,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决扛起守护好国有资产的政治责任,继续深化改革,盘活闲置资产,激发国企创新活力,健全监管机制,防范风险隐患,不断提升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水平。要深刻认识《长治市辛安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修订实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拓展宣传阵地,加大泉域重点保护区治理保护力度,切实守护好长治人民的生命泉,真正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把水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发展优势。(王晓红 潘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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