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规范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
从认定条件、认定程序、部门衔接、监督和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
长治市规范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
从认定条件、认定程序、部门衔接、监督和管理等方面作出明确
为健全长治市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规范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日前,长治市民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长治市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实施办法》,从认定条件、认定程序、部门衔接、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认定作出全面明确和规范。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关系民生、连着民心。该办法明确,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边缘家庭的基本要件。持有我省户籍在长治市长期居住(连续 3 个月以上),或长治市户籍在市外其他城市居住的,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可以向长期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县级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返贫监测对象,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的,可直接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
该办法明确,低保边缘家庭认定、 复核程序参照最低生活保障有关规定进行。在认定工作中,市县民政部门负责做好低保边缘家庭与其他低收入人口待遇的衔接,做好转介服务。县级民政、医疗保障、乡村振兴、残联部门负责对相关部门提供的困难人员进行排查,实现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常态化。乡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申请的受理、审核工作,协助做好动态管理。
对于确认的低保边缘家庭,民政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按规定给予相应社会救助或提供其他必要的救助措施。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待遇、扶残助学圆梦工程资助、重病重残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临时救助,以及会同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等。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做好低保边缘认定政策宣传解读,指导监督各县区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推进认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低保边缘家庭得到精准救助,切实兜住兜准兜好低收入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潘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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