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职担使命 勇毅前行谱新篇

——2022年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工作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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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

长治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吴小华(右四)在人大代表联络站点接待群众

深化“双联”提升活动

举办人大代表履职培训

突出地方特色,实施精准立法,为漳泽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法治保障

民主凝聚人心,法治护航发展。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长治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

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牢记使命,担当作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各项工作迈出了新步伐,跃上了新台阶。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听取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7项,组织执法检查、视察和专题调研23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8人次,在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中,留下了坚实的履职足迹。

政治引领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 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最高政治原则,坚决执行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各项制度机制,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各领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理论创新每前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要跟进一步。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

——建立常委会党组“第一议题”、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长期主题、人大代表培训首要课题以及出台地方性法规前、开展执法检查前必学课程等制度,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召开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和机关干部大会、各支部专题会议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在人大系统走深走实;

——3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到所在基层代表联络站点接待群众,宣讲报告精神,在人大系统掀起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

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定期听取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相关问题;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确定56项具体任务,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创造性做好长治市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的具体措施。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重要会议、重大事项、重要立法、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全年共向市委请示报告10余次,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

市人大常委会聚焦重大立法决策、重点改革项目、重要工作安排,听取审议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等报告,审查批准市本级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并作出决议决定,并首次将高新区和经开区的预算纳入市本级预算一并审查批准,对“一府一委两院”部分专项报告作出审议意见,推动相关工作落实,确保市委的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变为全市人民的意志。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做好应由长治市选举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的推荐、考察、选举工作,确保市委重大部署、人事安排圆满实现。

法治引擎 良法保善治促发展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流域生态环境的义务,有权对破坏流域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举报。”“应当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2023年3月1日,《长治市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部“小切口、有特色”的精准立法,为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保护提供了“量身”的法律遵循。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方略,扎实推进立法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凝聚法治共识,着力为加快推进法治长治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立法更有地方特色——

漳泽湖,大自然馈赠给长治的一块瑰宝。漳泽湖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福祉。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长治市漳泽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条例》,为有效推进漳泽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制定《长治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为资源型城市绿色转型探索经验、做出示范;

制定《长治市漳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为漳河全流域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支撑。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制定新一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度立法计划,坚持从“小切口、有特色”入手,立“小法”、立管用的法,稳妥推进地方立法工作。

立法机制更加完善——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全力构建起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扎实做好立法选题、立项、起草、征求意见、论证评估和审议各环节工作;建立健全立法咨询专家工作制度,加强与长治学院合作的立法研究基地建设;修订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制度,充分激励和发挥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召开专题立法协调会,增加立法论证评估环节,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及基层意见,增强立法工作透明度,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法治氛围更加浓厚——

规范落实“一府一委两院”向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增强宪法意识和依法行使公权力意识。持续开展宪法日活动,大力宣传《宪法》《民法典》《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强化立法宣传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法规宣传贯彻推进会,就上年度制定的《长治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长治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长治市农村自建房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进行解读,有力推动地方性法规落地落实。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推动县级人大常委会建立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建立规范性文件委托专家审查工作机制,选取涉及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0余件委托法学专家进行审查……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用实际行动,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强化监督 服务大局彰显担当

营商环境是生产力,也是竞争力。2022年6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长治市贯彻实施《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其间,深入基层进行暗访,督促有关部门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有效开展监督,切实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聚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密切关注项目建设情况,支持政府聚力产业转型升级、加快项目建设、打造创新生态,壮大高质量发展动能,积蓄高质量发展后劲。听取审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更好发挥国有资产保障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节约高效履职等方面的作用。开展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专题调研,督促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开展“一城四区”一体化发展专项视察调研,持续推动城市建设补短板、强基础、提品质。听取市政府旅游产业发展情况专题报告,开展全市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推动文旅产业做优做强。

密切关注社会民生领域。围绕乡村振兴,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开展专题调研,推动农业全面提升、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老顶山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专题调研,督促相关部门强化责任落实,加大执法力度,推进公众参与,确保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稳定向好。开展全市高中教育质量提升行动、中医药强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专题调研,围绕视察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切实督促相关部门补齐工作短板,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紧盯社会公平正义。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监督,首次听取和审议市监委关于依法正确行使职权、推进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报告,督促打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听取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情况的报告,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山西省宗教事务条例》《山西省动物防疫条例》《山西省汾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促进相关问题的解决。

守正创新 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邀请36名新一届基层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

组织160余人次市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立法、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各类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活动;

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39名组成人员常态化联系216名基层市人大代表;

……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联系代表、发挥代表作用的工作做细、做实,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推动代表主体作用发挥更加广泛有效。

在搭建代表履职平台上谋实招。为促进人大代表充分履职,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深化代表联络站建设,制定《关于深化全市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的指导意见》,9000余名五级人大代表进站入点,协调解决物业管理、集中供热、乡村道路改造、背街小巷改造等实际问题。全市各级代表进站点7736人次,开展活动2707次,接待群众12293人次,共收集群众反映问题4207个,帮助协调解决问题3583个,充分发挥了代表的主体作用。

在办好议案建议上求实效。2022年,长治市大力完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督办、反馈、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常委会分管副主任领衔督办、各工作委员会重点督办、人大代表全程督办制度,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升。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3件议案242件建议办理完毕,均已答复代表。由市人大常委会确定的一批重点建议,按照分工落实到政府分管副市长及相关部门,采取单项建议相关部门专项办,综合建议协调部门联合办,热点、难点建议吸收代表、人大、政府相关部门联合协商办的方法,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学习培训,是提高代表履职能力、提高代表工作整体实效的重要途径。

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初任培训、常委会组成人员业务培训,代表政治意识、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进一步提升。持续深入开展“向申纪兰学习,做人民好代表”活动,选树宣传一批优秀基层人大代表,扎实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激发全市人大代表厚植为民情怀、践行使命担当。

旗帜引领方向,使命凝聚力量。踏上新征程,市人大常委会将旗帜鲜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紧扣中心依法履职,积极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切实抓好人大自身建设,为奋力写好高质量发展长治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展现人大担当、彰显人大风采。(王晓红 潘银丽 李宁 梁栋 徐翔 张海 梁家秀)

(责编:张文卫、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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