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12县区全部完成首批林权类不动产证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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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获悉,截至12月6日,全市12个县区全部完成首批林权类不动产证书颁发工作,标志着长治市林权改革迈出重要步伐。

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源。长治市共有集体林地755万亩,今年以来,全市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总牵引,大胆实践、积极探索林权改革实现路径,在全省率先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基础工作,完成林、草、湿、荒40万个不一致图斑对接核查上报工作。各县区自然资源和林草部门协调联动,加快推进林权存量数据整合,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先易后难、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对权属清楚、无争议、无纠纷的集体林地,优先办证。7月12日,平顺县颁发了全市首批林权类不动产权证书。

根据《长治市林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为有效保障集体林地“三权分置”,落实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依法保护林权权利人合法权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准确把握不同时期林权登记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尊重历史、立足现实、实事求是,妥善处理原林权证与不动产权证的关系,在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整合汇交,基本完成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2026年底前,建成高标准林权一张图,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与林业管理改革实现密切协同、高效联动。(丁宇红)

(责编:张文卫、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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