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一人获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长治市一人获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
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共评选出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100个,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200名。山西共有4个集体、8名个人入选。其中,长治市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长子县文化馆三级演员刘引红入选先进个人名单。
据了解,2023年11月,文化和旅游部印发《关于评选表彰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根据评选条件,“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要求从事非遗保护相关工作5年以上,2018年以来,在非遗调查记录、保护传承、研究管理、宣传展示等方面成绩显著。
近年来,刘引红精心研究长子鼓书的唱腔唱法,守正创新,形成自己的风格特点,在不失传统韵味的基础上,吸取其他艺术门类的声腔唱法,对长子鼓书进行唱腔改革。同时,她不仅常年坚持下乡演出,深入农村对民间说唱团队、鼓书爱好者进行个别辅导,还经常到学校、工矿、社区,通过表演、讲座、座谈等形式,传播和教授长子鼓书,并受聘于长治学院音乐系,定期在课堂上传授长子鼓书。另外,刘引红创建“引红鼓书传习所”,带出众多优秀弟子,他们已在全国各类大赛和展演中屡屡获奖,为长子鼓书的传承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李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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