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关于山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的公示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激励全省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建功立业,省委、省政府决定开展山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根据省委和市委要求,为扎实做好长治市推荐评选工作,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长治市山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0月10日18时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长治市委组织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为便于核实、反馈有关情况,提倡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来信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英雄中路68号市委8号办公楼114房间
邮政编码:046000
联系电话:0355—2192521
电子邮箱:czsgwyk@163.com
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
2023年9月27日
山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拟推荐对象(2名)
李雯,女,汉族,中共党员,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赵溪,女,汉族,中共党员,平顺县阳高乡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
山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推荐对象(2个)
壶关县人民检察院
长治市潞州区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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