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获5月份省级环境空气质量奖励资金
长治市获5月份省级环境空气质量奖励资金
近日,省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各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奖惩情况通报,长治市获得5月份环境空气质量奖励资金15.61万元。
今年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大气形势,长治市在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等方面持续发力,各级各部门持续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巩固扩大蓝天保卫战成果。提前完成五阳弘峰焦化4.3米焦炉淘汰、验收,强力推动长治市5家钢铁及主城区周边20公里范围内焦化企业深度治理,积极推进上党革命老区散煤清零、拓延城乡清洁取暖范围,深度开展施工扬尘、拆迁扬尘、道路扬尘、裸地扬尘、堆场扬尘、工业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大力推广新能源车辆,加快重点企业绿色运输低碳转型,有序构建完善机构、项目和金融体制机制,推动气候投融资试点建设,紧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行业,做好工业企业、社会面源、移动源污染管控,多措并举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反馈的监测数据,长治市5月份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36,同比下降8.7%。(贾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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