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专升本考生录取加分政策公布
我省专升本考生录取加分政策公布
日前,省招考中心发布通知,我省专升本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月8日8时至2月12日18时。针对考生关注的录取加分问题,省招考中心予以解答。在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获得三类奖项的考生,可享受录取加分政策。
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金奖,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获得国家三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15分;获得国家二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除外)。以上赛事学生如以团队参赛,个人须在团队中排名前五。在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如为集体项目,参赛人数不超5人)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获得国家二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在全省大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在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8名,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
此三类奖励项目有重复的,取最高项,不作累加。符合录取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山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录取加分登记表》并交报名点。报名点于3月17日前交各市招考机构,市招考机构于3月20日前交省招考中心审查。审查合格的录取加分考生名单,将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加分。(桂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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