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太岳护民心

——记“全国文明单位”沁源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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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夏的沁源,太岳山层峦叠翠,沁河源碧波荡漾。

在这片绿意盎然的土地上,沁源县人民法院以司法之力精心培育的法治之花,与漫山遍野的山花一同绚烂绽放。前不久,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公布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沁源县人民法院成功上榜。

这份沉甸甸的荣誉,凝结着法院人无数日夜的耕耘与奋斗,是沁源县人民法院深耕司法实践、厚植文明根基的生动缩影,更是他们踔厉奋发、勇毅前行的有力见证。

守护青山绿水 环境司法显担当

沁源县森林覆盖率近60%,是全国天然林保护重点县。如何守护这片绿水青山?沁源县人民法院一直在探索。

在黄河中上游沁河源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基地内,去年种下的树苗在微风中舒展枝叶,经雨水滋养愈发茁壮。这片郁郁葱葱的树林,正是沁源县人民法院“异地补植复绿”司法探索实践的生动见证。

2023年,被告人连某雇佣被告人黄某在太岳山森林经营局某林场进行整枝、堆垛、清林作业时,超量采伐林木125立方米。除追究刑事、民事、行政责任以外,连某等人还被要求按照破坏环境资源的价值,缴纳18.88万元生态修复费用,实施“异地补植复绿”,从而达到“异地补植、恢复生态、总体平衡”的修复效果。去年秋天,在第三方专业修复机构的帮助下,连某等人在此基地完成了从违法者到绿化者的转变。

其实,早在2022年,长治市在沁源就成立了首家环境资源法庭——灵空山人民法庭,该法庭创新“三审合一”模式,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统一归口审理,构建起全方位、综合性的立体司法保护体系。截至目前,已审结65件,追缴生态修复资金1850余万元。沁源县人民法院借助世界地球日等节点,开展“以案释法”宣传,形成“司法审判+生态修复+公众教育”闭环。

践行司法为民 多元解纷暖人心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土地纠纷更是群众的“揪心事”。

2010年,王陶镇某村委会与养殖专业合作社签订土地租赁协议,2013年续签。然而到2022年,早已注销的合作社不仅拖欠租赁费,还拒绝重新签订合同。无奈之下,村委会将原52名股东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沁源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深知这是块“难啃的硬骨头”,但他和团队没有丝毫退缩。首次调解时,合作社原法定代表人李某情绪激动、当场离场。面对这块“硬骨头”,承办法官坚持一次次上门、一回回沟通。终于,在第五次调解时,李某态度松动,双方有了协商意向。

为让52名股东都参与到调解中来,法庭干警联合镇政府、村委会,电话打了上百通,对联系不上的股东,顶着烈日、冒着风雨上门走访;对无法到场的,协助办理委托手续。去年5月第七次庭前调解,所有股东悉数到场。

承办法官从法理与情理双线切入,既严谨剖析法律关系,又设身处地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股东们同意由李某与村委会重签合同,村委会也放弃追索欠费,双方当庭签署调解协议,多年的土地纷争圆满画上句号。

面对复杂的劳务纠纷,沁源县人民法院在日常审判基础上,还拓展了多元解纷机制。充分发挥“政协+法院”“有事来商量”平台作用,聘请沁源县政协副主席高雪峰、政协委员连蓓等为特邀调解员,帮助调解工资结算、合同履行等矛盾。“法官释法、委员说理”的新格局,让纠纷高效化解,相关做法获省政协推介,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新样板。

拓展司法服务 法治理念广传播

从田间地头到校园课堂,沁源县人民法院的司法服务始终与群众需求同频共振。

“同学们,你们谁知道法袍为什么是黑色的?”在沁源县实验小学的法治课堂上,沁源县人民法院法官郭红斌提起身上的法袍,向台下的孩子们发问。孩子们的小手如春笋般举起,一双双眼睛里闪烁着求知的光芒。作为沁源县人民法院16名受聘“法治副校长”之一,法官郭红斌走进校园,通过“校园欺凌案例改编情景剧”“模拟法庭角色扮演”等新颖形式,让晦涩的法律条文化作孩子们听得懂、记得住的故事。在他的努力下,越来越多的孩子开始主动学习法律知识,用法律守护公平正义。

法治教育的春风刚拂过校园,巡回审判的脚步又迈向了乡村。

前不久,在赤石桥乡的一片空地上,一场别开生面的巡回审判现场进行。法官们将审判庭“搬”到群众家门口,公开审理一起开设赌场罪的刑事案件。庭审现场,被告人低头忏悔:“我知道错了,不该心存侥幸,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旁听席上,上百名村民神情严肃,不时低头交流。“原来网上赌博也是违法的,这下可得警醒了!”村民们深受教育,起到了审判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

从守护绿水青山的环资审判,到化解矛盾的多元解纷;从司法为民的生动实践,到法治理念的广泛传播,沁源县人民法院将文明创建贯穿司法工作始终。沁源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特色司法实践,擦亮“全国文明单位”品牌,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守护一方平安与发展的征程中,书写更加精彩的司法篇章。(贾志敏)

(责编:张文卫、林晓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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