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城区人民法院荣获省级荣誉
潞城区人民法院荣获省级荣誉
近日,潞城区人民法院被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妇女联合会授予“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该院干警桂晨阳、牛慧杰家庭荣获“山西省五好家庭”称号。
妇女是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发展,是人民法院的一项重要职责。近年来,潞城区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创新举措,依法守护儿童的健康成长,依法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该院还十分注重家事审判机制建设,在家事案件中引入心理辅导、采用未成年人案件“圆桌审判”模式、积极开展以“法润蓓蕾 守护未来”为主题的保护未成年人宣传活动,及时高效审理涉妇女儿童权益案件,为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撑起了“法治伞”。(郑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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