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洪水法庭入选全省先进典型

“小”法庭 “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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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全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调解工作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大会召开,会议通报表扬了全省32个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长治市武乡县人民法院洪水人民法庭名列其中。

武乡县人民法院洪水人民法庭积极推动多元主体参与纠纷调处,95%以上的涉农纠纷通过非诉方式得到妥善解决。法庭法官不断提升农村工作能力,在涉农纠纷调处过程中,通过“拉家常”“大白话”提升化解实效。他们吸纳司法所退休干部、村委离任党员干部等16名“乡贤”加入调解员队伍,发挥他们威信高、熟悉农业生产、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开展调解工作。邀请辖区40余名网格员参与纠纷调解,法庭提供法律指导,实现了发现矛盾早、调处纠纷快、化解纠纷实。

洪水人民法庭的法官将普法课堂搬到田间地头、村镇集市,通俗易懂地告知老百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他们常态化为乡镇干部法治授课,制发司法建议书,助力基层治理。开展巡回审判,法庭干警足迹遍布洪水镇40余个村,对矛盾纠纷现场审、就地调,将司法温度融入诉讼服务全过程。

在纠纷调处中,洪水人民法庭与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联动“治未病”。通过信息共享,定期走访,法庭和派出所对可能形成诉讼的纠纷分析研判,让矛盾纠纷止于“初起”。他们还与司法所联动,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与洪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合力调解10余起“羊吃连翘”纠纷,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他们还成立了1家诉讼服务站、3家法官工作站,下沉到村庄开展“法律顾问”活动,让矛盾纠纷消于“萌芽”。(郑学兵)

(责编:张文卫、郝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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