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黨區某女網上交友被詐騙30萬元,警方偵查竟有“意外收獲”……
管好銀行卡,一不小心你就成了詐騙“幫凶”!
日前,長治市上黨區居民張女士網上交友被詐騙30萬元,警方在破案過程中發現詐騙方的銀行賬號收款人是楊某書,經過偵查,警方發現楊某書並未直接從事詐騙行為,只是自己的銀行卡被盜用,但最終楊某書卻因觸犯法律被刑事拘留。銀行卡被別人用於詐騙,本人是否構成犯罪呢?接下來,帶著疑問走進案件本身。
今年3月10日,家住上黨區的張某在微信中添加了一名自稱“馬子健”的好友。經過幾天的網聊,二人確立了網戀關系。3月14日,“馬子健”稱認識一個投資公司的老板,能得到可靠投資消息賺大錢。張某經不住誘惑,便在對方的指導下先后投資了30余萬元。但好景不長,張某突然發現自己的微信被對方拉黑,投資的錢也不知所蹤,這時后知后覺的張某才發現自己被騙了。
4月10日,市公安局上黨分局刑偵大隊接到張某的報警后,迅速組織警力對案件進行研判,發現楊某書(女,33歲,雲南籍)有重大作案嫌疑,並第一時間與楊某書取得聯系。可讓人意想不到的是楊某書自稱對此毫不知情。楊某書是真的不知道情況還是想逃避法律制裁?經過偵查發現,楊某書曾在雲南一珠寶店工作,工作期間,店內財務科讓楊某書上交了銀行卡、優盾等全套物品,楊某書離職后也並未索要。卻不曾想,她的銀行卡如今卻被他人用於詐騙,自己莫名成了“幫凶”。
據楊某書回憶,今年3月份,雲南警方也曾經多次聯系通知她,指出其名下的銀行卡涉嫌犯罪,讓她到當地公安機關說明情況配合辦案,但楊某書認為自己的銀行卡被別人用於詐騙,本人並不知情,也沒有參與實施詐騙行為,所以警方幾次通知她都沒有回應,更沒有到當地公安機關配合辦案。
在上級公安機關的大力支持下,長治市公安局上黨分局刑偵大隊反詐中心民警遠赴西藏,通過林芝警方的大力配合,成功抓獲犯罪嫌疑人楊某書。楊某書對自己的銀行卡被他人使用,從事詐騙資金交易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目前,犯罪嫌疑人楊某書因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已被上黨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許福勇 郜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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