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圖省事省錢,竟然將施工剩余的爆炸物品非法處置。5月10日,長子縣公安局查處一起非法處置爆炸物品案,行政拘留5人,及時消除了安全隱患。
當日下午3時許,長子縣公安局色頭、慈林派出所民警在色頭鎮進行護林防火巡查時,在地河村南邊的南嶺山上(與晉城高平市相鄰),發現有4個人正在山上挖土埋藏炸藥,民警當即將其控制,初步了解情況后,與治安大隊聯手展開調查。
經查,晉城市某爆破公司在高平市永錄鄉堡頭村外,為趙庄煤礦的地震三維勘探項目從事爆破作業,完工后剩余炸藥21.9公斤,雷管184發。為圖省事省錢,公司副經理楊某非但未按規定將這些火工品運回專用庫房儲存,反而授意爆破工程技術員續某與3名工人,將炸藥、雷管偷偷拉到長子縣色頭鎮境內的南嶺山上,准備採取將炸藥拆開后埋進土裡、將雷管引爆的方式進行非法銷毀,正在忙碌時被民警當場查獲。
目前,因違反《民爆物品管理條例》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的有關規定,5名嫌疑人被依法行政拘留。查獲的21.9公斤炸藥、184發雷管已被妥善保存,等待銷毀。(許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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