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一网办、一证办、一窗办、就近办”高效便捷的公安交管服务,最大限度“惠及于民、惠及于企”,不断增强群众、企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12月1日起,长治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下放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全面释放公安交管改革红利。
全市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下放后,交警支队车管所大厅原则上仅办理重点车辆的管理业务,包括大型汽车、进口车、危化品运输车等特种车辆。其他机动车业务全部下放至各交警大队和32个公安交管社会服务网点,包括小型汽车(不含进口车)注册登记、转移登记(不含转出)、抵押登记、解除抵押、变更登记以及机动车和驾驶人补换证、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申领6年免检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信息变更等。
此外,驾驶证初次申领、增加准驾车型申领、持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换领、持境外驾驶证换领、注销和恢复驾驶资格、满分考试、校车驾驶资格许可等业务不属于各交警大队和32个社会服务网点办理,需要到南垂车管业务大厅办理。
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全面下放后,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实行“网点办理业务、支队车管所远程监管中心复核监管”的工作模式,以更加良好的服务质效服务于广大群众。同时,请广大群众互相转告,选择就近的公安交管社会服务网点办理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业务。(牛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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