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治市市场监管局依照职责分工,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管理、药品批发企业第二类精神药品经营环节进行专项检查,加强特殊药品监督管理,保障特殊药品安全。
本次专项检查以医疗机构特殊药品票、账、货、款的一致性为重点,核查销售流向是否做到真实、合法和可追溯。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对特殊药品购进、验收、储存、销售、资质审核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认真查看特殊药品是否符合储存条件,是否实行“五专”管理以及购进特殊药品回款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据了解,截至目前,市县(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药品经营单位12家,特殊药品使用单位64家,出动检查人员331人次,检查过程中未发现药品零售企业超范围经营第二类精神药品现象。(赵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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