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新闻网长治频道讯 8月2日下午5时50分许,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民警在S326省道执勤时,发现一辆无牌的违法载人三轮车。随着车辆的靠近,民警发现该车辆违法搭载两人,其中一名男子紧紧依靠在马槽上,另一名男子在沙土上边蜷缩着,双手紧紧握着把手,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并示意驾驶人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车辆驾驶人韩某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民警遂即依法扣留该车辆,同时,对驾驶员和乘坐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告知其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上路行驶的安全隐患和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并依法对驾驶人韩某顺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交通安全无小事,违法载人危害多。驾驶机动车应当合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方能上路行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抵制无牌、无证机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努力营造安全、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武爱红 刘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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