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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清明期间严查酒驾不放松

时间: 2020年04月07日10:20  来源:山西新闻网长治频道 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山西新闻网长治频道讯 清明节期间,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七大队按照工作部署,突出重点,精准打击,开展酒驾醉驾整治专项行动。

 

 

在此次行动中,各中队按大队统一部署,在餐饮场所周边、城乡结合部、主要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点,同时邀请媒体记者随警作战,利用酒精检测仪、执法记录仪等执法装备,以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零容忍”的态度,最大力度打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4月3日22时,王某驾驶车辆沿解放西街由西向东行驶时,见前方有民警查车,立即将车停靠路边,弃车逃跑,被执勤民警拦截后,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38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并且王某无法提供驾驶证及其它身份证件,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4月4日零时,牛某东驾驶车牌照为晋D3***7的小型轿车,在解放西街由西向东行驶,行驶至六府塔被执勤民警查扣,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43mg/100ml、57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同时,牛某东还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其两项违法行为,做出罚款3000元,拘留15日以内的处罚。

 

 

4月4日16时30分,郭某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化工厂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扣,酒精检测结果为71mg/100ml,经民警查询,郭某义已是第二次饮酒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郭某义将面临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拘留10日以内的处罚。

 

酒驾醉驾一直是公安交管部门严厉打击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今后,该大队还将持之以恒力度不减,常态长效错时接力整治,坚决做到逢车必查、逢疑必检、逢违必纠。同时也呼吁广大驾驶人朋友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抱侥幸心理,珍爱生命,杜绝酒驾。(武爱红 申楠)

(责编:张文卫、任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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